按照《教育部教育技術與資源發(fā)展中心(中央電化教育館)關于遴選第三批智能研修平臺應用試點工作區(qū)和學校的通知》要求,各地積極響應,在自愿申報、省級電教部門推薦的基礎上,教育部教育技術與資源發(fā)展中心(中央電化教育館)組織審核并確定了福建省連江縣教育局等26個地區(qū)為第三批試點工作區(qū),安徽淮南第一中學等100個學校為第三批試點工作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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